离婚的种类
协议离婚
是指夫妻协议离婚,在法院的法官面前确认协议离婚意思,并依据户籍法申报,从而发生效力的离婚。
判决离婚
判决离婚是指,即使有法律规定的离婚原因,但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离婚协议,依据判决发生效力的离婚。判决离婚大致分为“调解离婚”、“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协议时为离婚所进行的方法,因符合裁判上的离婚事由被法院的判决宣判的离婚。
调解离婚是,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当事人的妥协和让步,无需通过诉讼的判决,为快速而经济地解决纠纷而设立的制度,法官或由有学知和德高望重的社会著名人士组成的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节,对于离婚案件,先建议持续健康的婚姻,不得已要离婚时也优先考虑对当事人和其子女的伤害,从而可以说是最小化因家庭的破坏引起的冲击的最合理的步骤。
裁判上的离婚事由
是指按照各自的贡献度清算结婚后形成的财产,对婚前的特有财产原则上承认财产分割,但协助特有财产的维持时成为分割的对象。债务除日常家事以外原则上不能成为财产分割的对象,但伴随共同财产的形成所承担的债务时成为清算的对象。
表示配偶无正当理由放弃要同居、抚养、协助等夫妻义务并遗弃对方的情形。
受到配偶或者其直系亲属的严重的不当待遇时
强迫要求持续婚姻关系是指受到残酷的暴行或虐待、侮辱等的情形。伤害诊断书等可以成为证据。
自己的直系亲属受到配偶的严重的不当待遇时
表示自己的父母受到对方的暴行或虐待等的情形
配偶的生死三年以上不能确定时
表示因配偶的行踪不明三年以上无法联络的情形。
有其它无法继续婚姻的重大事由时
表示应基于夫妻间爱情和信任的婚姻本质的夫妻共同生活关系无法恢复,强制持续其婚姻生活对另一方配偶造成不能忍受的痛苦等,根据具体的事例可以被认定。比如反人道犯、过度的信仰生活、性功能障碍、严重的精神病等。
财产分割
是指按照各自的贡献度清算结婚后形成的财产,对婚前的特有财产原则上承认财产分割,但协助特有财产的维持时成为分割的对象。债务除日常家事以外原则上不能成为财产分割的对象,但伴随共同财产的形成所承担的债务时成为清算的对象。
精神损失费
表示以有错误的配偶为对象申请的精神损失费。
抚养权
法院考虑各种情况决定亲权行使者及抚养者。另一方承担满20周岁前的子女抚养费。探望权是指不抚养的子女的父母定期探望子女的权利。
什么是继承?
“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去世时,其生前拥有的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债务)在一定范围的血亲和配偶被全部继承。
继承顺序
01.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
02.被继承人的直系尊属
03.被继承人的兄弟姐们
04.被继承人的堂兄妹以内的血亲
* 配偶
申报的配偶始终是继承人。顺序是如果有直系亲属或直系尊属时与其继承人同顺位,没有继承人事单独继承。
* 胎儿
决定继承顺序时以出生为准。
继承种类
代位继承
贡献度继承
继承遗产保留部分
遗嘱公证继承
遗嘱继承
放弃继承
限定承认继承
继承方式
最好仔细而正确地阅览金融财产和不动产财产后决定。
如果今后发现被继承人的巨额财产时,放弃继承一年后不能继承。
因此,放弃继承时,彻底查询保有财产是很重要的。
继承限定承认是,因被继承人的债务金额和所继承的财产不明确,只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的方法。
继承登记是死者生前所有的不动产的所有权移转给继承人的登记,可以个人或者共同进行继承登记。